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执行政策,把握前进方向。强村富民,壮大农村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_1_个包括:
编制人数小计 93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43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50 人。实有人数小计 116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77人,行政在职人数 47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30 人。退休人数小计 28 人,遗属人数 11 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8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8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88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7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6万元。项目支出19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67.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8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7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0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3.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6万元。项目支出19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0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支出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5.0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9万元,增加50.5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8万元、福利费3.96万元、日常维修费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3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5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22.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县区"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4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17.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16.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