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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湖江镇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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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江镇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湖江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二、湖江镇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执行政策,把握前进的方向。强村富民,壮大农村经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二、湖江镇人民政府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85人,其中行政编制  40人,事业编制 45人;年末实有人数90人,其中在职人员62人,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总计8925.13万元,较上年增长405%;主要原因是:民生项目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925.13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总计8925.13万元,较上年增长405 %,主要原因是:民生项目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27.35万元,占9.27 %;项目支出8097.78万元,占90.7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925.13万元,决算数为892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7.13万元,决算数为60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2万元,决算数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04万元,决算数为11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万元,决算数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43万元,决算数为42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72.53万元,决算数为767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35万元比2017年增加617.23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工资。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5%,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2.3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决算数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7.29万元,较2017年增加49.47  万元,增长11.5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及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1.26万元,较2017年增加121.14万元,增长57.65  %,主要原因是:业务支出加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万元,较2017年减少224.2  万元,下降92.26%。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镇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所有项目,共涉及资金8097.7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7.78万元。
组织对财政所、计生办、民政所、国土所、林管站等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5.9万元。
组织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绩效自评。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湖江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四部分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湖江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