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任命曾小育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其他任免名单:
任命:
徐晓敏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罗宁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小兵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艳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郭海平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王立华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素琴、肖秋生、曾立鹏、肖上清、熊展辰、曹池生、韩超英、江灵福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