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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江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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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江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组织、村(居)委会,圩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经研究,现将《湖江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湖江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湖江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提高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精准执法水平,全面提升党委政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根据全省、全市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镇党委政府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保障,实现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内容除省里明确的四个层面30条具体任务外,结合全镇实际,以及近年来全市各类事故教训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落实。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的基础上重点要突出“五个方面”内容: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并对各类风险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对标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期间,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其他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全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上报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本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将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2.切实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购买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安全风险,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治理科学高效。

3.切实加强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深刻吸取近年各地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要进一步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防风险研判不到位、审批管理不严格、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

4.切实抓实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管控。要明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各方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责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加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

5.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全面推行无脚本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排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并结合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及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

(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1.细化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责任领导:朱云峰);镇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业委员会牵头负责道路交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权限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安全(责任领导:程卫国),镇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燃气、自建房、消防安全、能源安全等领域安全(责任领导:朱云峰);镇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领域安全(责任领导:朱云峰);镇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责任领导:张海兵);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校园安全(责任领导:黄辉);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商务领域、民爆、船舶制造等行业领域安全(责任领导:张海兵);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城市运行领域安全(责任领导:朱云峰)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所辖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责任领导:程卫国),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村(居)委会也要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按照区各部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普遍认知,明确重点检查事项

2.全面督促企业履职尽责。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集中述职会或者约谈会,督促企业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要实行常态化提醒制度,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车辆驾驶人等全覆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也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全面建立挂牌公示制度。全面摸排掌握生产经营单位概况和从业人数、主要风险、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情况,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明确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按照企业监管层级,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将监管部门、挂点领导、责任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企业醒目位置悬挂(样式见附件1),已有公示牌的行业领域按本行业规范设置。责任单位原则上按照《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赣县办字〔2022〕1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赣县区安字〔2022〕21号)中职责划分进行明确。对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新行业新业态,由乡镇兜底。镇各部门可结合辖区实际和部门分工,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细化调整,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各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的安全包保责任人(挂点责任人)要深入包保(挂点)场所、企业、路段开展督导督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开展重点帮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事故隐患执法检查。要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6月底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强化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培训;配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提升监管履职能力。在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通过组织专项执法、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对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对企业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屡查屡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当成事故处理,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甚至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给予顶格处罚,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参与,对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执法案例坚决予以曝光。专项整治期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至少报送1起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至区安委办。

(三)党政领导和属地责任落实方面。

1.强化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各村(居)委会要迅速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期间,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导;政府分管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

2.压实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全面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限期闭环销号管理(见附件2)。要加强隐患整改过程监督,加大力度推进问题整改保质保效。对重大隐患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隐患,实行市、区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治理资金,确定治理方案。原则上,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市级督办60天内、区级督办30天内要有实质性进展。

3.保障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加大公共安全领域隐患治理资金投入,落实必要的工程性整改措施,实现标本一体化治理,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出台一批重大政策和措施、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工艺更新,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大举措。镇十三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强化组织领导,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集中力量、压实任务,深入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针对当前薄弱环节、突出风险、普遍问题,进一步细化制定本行业领域、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事故的村(居),镇安委会将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进行通报。

(三)强化舆论宣传。镇宣传报道办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短信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在本地主流媒体和部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对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考核激励。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全镇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排查整治期间,镇安委办将对各村(居)重大隐患排查数量和挂牌督办情况进行通报排名,排名情况将纳入年终应急管理考核内容。并定期调度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

请镇十三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责任领导强化组织领导,安排好人员,每月1日前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以及《赣县区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2、3);6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悬挂工作。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样式);

          2.赣县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赣县区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党政办公室          2023411日印发


附件1

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样式)

安全生产责任公示牌

公司/企业名称 :                   责任单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导:                   联系电话:                  

部:                   联系电话:                       

                       

注: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附件2

赣县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重大隐患描述

所属行业

发现时间

完成整改时间

是否挂牌督办

具体整改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上报1条以上重大事故隐患。


附件3

赣县区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进展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建设项目数量(家)

抽查企业/建设项目数量(家)

排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已完成整治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以部门抽查检查的情况为准

全面开展一次风险辨识管控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数(家)

健全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数(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数(家)

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家)

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主要负责人未开展“十个一次”活动(家)

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不齐(家)

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家)

企业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部门帮扶和精准执法情况

重点乡镇帮扶指导(个次)

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家次)

管辖国企数量(家)

开展国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家)

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人次)

行政处罚(次,万元)

“一案双罚”(次)

移送司法机关(人)

曝光企业(家)

约谈企业(家)

联合惩戒企业(家)

关闭取缔企业(家)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

公布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党委政府组织推动情况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专题研究(次)

分管负责同志

现场督导检查(次)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人次)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举报奖励(万元)

匿名查实举报奖励(万元)

是否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起)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次)

问责处理(人)

注:此表为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填报,从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1日上报前一个月的情况信息,相关数据为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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