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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着力把赣州建设成为蔬菜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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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经济 促发展 强信心】

  日前,《赣州市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出台,明确提出从巩固提升现有基地、稳健扩大产业规模、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和持续实行奖补政策等方面,加快提升全市蔬菜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着力把赣州建设成为蔬菜强市。

  蔬菜产业已成为我市继脐橙之后的又一产值超百亿元农业支柱富民产业。近年来,我市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县长工程”强力推进,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累计建成大棚设施蔬菜基地29.2万亩,年产蔬菜429万吨,产值约113亿元,获批设立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创建富硒蔬菜产品品牌65个;建成运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配送赣州分中心,已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84家,每年累计有10万吨蔬菜销往大湾区,并引进了一批湾区企业前来建设蔬菜直采基地和发展订单农业,涵盖种植、加工等全产业链,仅全南县自然之星露天种植基地就实现有机蔬菜年销售额1.5亿元。

  根据方案,我市2023年蔬菜产业发展目标是:力争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2万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万亩;改造提升老旧基地5万亩,新培育职业菜农2000户,全市80%的大棚设施亩产值在3万元以上。

  为实现这一发展目标,方案明确,我市将从建立市县乡三级定期走访制度、实施老旧基地提档升级行动、全面清理失管失效大棚设施、实施蔬菜基地“沃土”工程、推行大棚四周“三包”制度、巩固空棚撂荒问题整治成果等方面,巩固提升现有基地;从持续优化品种布局、积极推行“大棚上山”、建设优质食材基地、培育新型职业菜农、加强产业利益联结等方面,稳健扩大产业规模;从提升良种繁育能力、推进全程技术服务、推动产业延链强链、唱响绿色有机富硒品牌、加强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推进产业提质增效。

  方案还明确,今年市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资金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具体奖补政策如下:

  新建大棚设施方面,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建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进行奖补。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按大棚面积每亩7000元进行奖补;其他县(区),按大棚面积每亩5000元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

  开发未利用地方面,对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且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5亩及以上的,在现有新建大棚设施市级奖补标准上,再增加每亩3000元的补助。

  老旧基地换膜方面,对已通过市级复核并稳定经营3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换膜的,按换膜大棚面积每亩1000元进行奖补。

  发展职业菜农方面,对发展10亩左右的家庭型职业菜农,在土壤改良、购买商品苗等生产资料上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扶持发展小户经营,推进精耕细作。

  采后设施建设方面,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按每立方米2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蔬菜品牌建设方面,对年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的蔬菜基地,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年内获得“圳品”认证的,按每个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开展技术服务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赣南科学院、市蔬菜产业“两中心一基地”等科研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究与培训服务。(记者廖福玲 实习生李紫菲 通讯员陈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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