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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县区白鹭乡2019年年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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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人民政府文件

鹭政字201925

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赣县区白鹭乡2019年年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圩镇各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县区白鹭乡2019年年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人民政府

                         201941

赣县区白鹭乡2019年年初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保障我乡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赣区府办字〔201929号文件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脱贫攻坚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尽锐出战,精准施策,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改革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我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作用,集中资源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实施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以“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项目为平台,实现深度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非贫困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问题基本解决。为实现如期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中央和省、市、区各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部门内和跨部门资金,对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打破归口管理界限,结合贫困状况和扶贫重点,统筹投向精准扶贫。

(二)坚持规划引领。根据我乡“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全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发展专项规划,以规划为引领,根据规划科学安排资金。

(三)坚持精准使用。对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打破归口管理界限,结合贫困状况和扶贫重点,以突出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合理分配。资金安排充分考虑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基础设施欠账等因素,科学、公正、合理安排使用整合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

(五)坚持高效安全。涉农扶贫资金使用要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全面落实监管主体,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实行专账管理和乡级报账制,简化资金报账程序,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三、资金使用安排

(一)建设任务。以区下达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为建设任务目标。

(二)项目管理及责任人。项目管理:(1)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的项目公示制度,对扶贫资金到村到户项目都必须在所在行政村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各项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工程预算、工程决算等内容;(2)对10万以上项目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增加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扶贫对象参与监督资金使用的情况;(3)项目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在支付项目工程款前,按扶贫项目的决算金额的3%收取扶贫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该扶贫项目无质量问题无息退回;(4)项目承包人必须承诺:拨付资金时提供本区国税、地税部门纳税的完税凭证。区外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应在项目签订之日起或者在项目实际施工之日起3天内到我区国税、地税部门办理涉税手续,按税法规定在本区缴纳国税、地税有关税收。责任人:(1)乡精准扶贫办做好各脱贫攻坚项目可研、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启动及实施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制定考核办法,对完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负责项目验收等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纳入整合资金的使用做好分类统计,建立项目库。(2)乡财政所根据乡级报账制的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财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统筹整合资金动态台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时间进度。中标企业在中标后3天之内必须与乡政府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放弃,签订合同后7天内必须进场施工,并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如期完工。

(四)绩效目标及评价。务必在年内完成当年下达的项目计划实施,资金的支付率必须达到95%以上,力争达100%,做到扶贫项目精准、资金精准,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资金使用做至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达到群众满意、上级满意,争创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五)支出进度。根据扶贫资金绿色通道的有关规定,企业进场施工后,可先预付项目资金的50%80%,项目完工决算审计后再付余款的20%

(六)资金监督。财政所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扶贫办要认真加强项目实施情况和项目质量的监管,乡纪检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扶贫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入参与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区委、区政府集中财力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力配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整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资金统筹使用,切实把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抓实抓好。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按本实施方案履行好职责,对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省、市、区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在2019年期间根据区政府确定的项目和整合计划落实好项目建设,不再另行自主安排项目,确保资金集中统筹使用。各单位务必在年内完成当年下达的项目计划实施,资金的支付使用必须达到95%以上。

(三)改进工作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于精准脱贫的工作大局,认真研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机制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切实转变思维方式、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积极主动地配合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四)严格绩效考评。对整合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估,实行定期总结和量化评估相结合的制度,切实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尽早彰显扶贫成效。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村,在年度考核时适当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多方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保障等信息要全面公开,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审计、监察部门要重点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附件:2019年年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明细表

    

赣县区白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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