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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县区白鹭乡帮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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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政字202336

关于印发《赣县区白鹭乡帮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经研究决定,现将《赣县区白鹭乡帮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赣县区白鹭乡帮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

20232025 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帮扶产业发展升级,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 “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聚焦打造“三大高地”、实施 “五大战略”,坚持以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和区委“五大活动”为抓手,按照“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优机制、强保障”的工作思路,以“规划引领、融合发展”“龙头引航、壮大品牌”“创新发展、防范风险”“巩固成果、促进振兴”为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政策扶持,健全产业链条,补齐要素短板,强化联农带农,全面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行动,有效促进全乡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 2025 年,全乡产业帮扶经营性资产项目基本稳定,资产规模增长 5%左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通过经营性资产等措施年均增收高于全省同期平均增幅。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一批产业帮扶,促进效用稳定发挥

1.推动集聚发展。以壮大水稻、蔬菜、脐橙、油茶等主导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群。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为重点,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以农业强镇建设为重点,示范引领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帮扶规模化、资源集约化、企业集群化。

2.促进多元发展。坚持融合农文旅、贯通产加销,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支持帮扶产品参加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拓展销售渠道。依托白鹭独特的绿色生态优势和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农耕文化有机融合到农旅观光、体验、休闲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白鹭古村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一系列乡村休闲度假产品,丰富延伸乡村业态。

3.推动创新发展。持续提升光伏产业,重点支持发展11 个脱贫村为主的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巩固发电能力,确保村集体和群众持续受益。树立“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专”意识,积极适应市场消费升级需求,不断通过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市场开拓,巩固特色产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二)提升一批产业帮扶,推进全链条融合发展

1.加强技术支撑。争取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产业强镇项目、产业集群项目、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等上级资金,支持一批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强化种业基地建设,推动水稻种业、油料种业、畜禽种业、果蔬种业等高质量发展。发挥蔬菜、脐橙、油茶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组作用,推动产业技术体系、科技特派团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提升产业帮扶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发展水平。

2.推进加工转化。争取上级产业化项目资金,扩建或新建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围绕“土特产”加大精深加工力度,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建设清洗分拣、初制炮制、烘干储藏、预冷保鲜等初加工设施,大力发展提取、分离、纯化精深加工,积极发展预制菜,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促进帮扶产品加工转化增值。

3.加强产品营销。依托国内知名大型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强化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电商平台数字化基地建设,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帮扶产品产得好、销得出、卖好价。用好定点帮扶、“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等机制载体,支持产业帮扶优质农产品纳入“赣鄱正品”体系,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切实做大做强赣南脐橙、山茶油、白鹭黄元米果等品牌。

(三)盘活一批产业帮扶,激活闲置资源和存量资产

1.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盘活。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对闲置加工车间、厂房、大棚等资产进行改造升级、盘活利用,对空闲土地,闲置林地、草地、荒地等自然资源,依法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开发利用。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拓展抵质押物范围,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依托信息化手段、专业力量,推动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支持村企合作盘活。按照利益共生、权利共享、责任共担原则,积极探索村集体与企业合作的有效模式,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有关企业合作盘活特色种养等产业帮扶项目的股权资产,通过以现金、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入股合作社等,借助企业运营资本和项目管理经验,共同开发利用资源,盘活闲置资金资产,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企业盈利、群众致富。

3.支持龙头企业租赁盘活。对产业发展思路不明晰或不具备产业发展能力的村,可将闲置的粮食加工、特色种养等加工车间、厂房、大棚等资产资源发包给龙头企业经营盘活,让“沉睡”资产焕发生机、产生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对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户,开展土地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有效解决土地撂荒和生产资源闲置问题。

(四)另起炉灶一批产业帮扶,稳妥处置存在问题

1.严格项目决策程序。对于经审慎研判,无法继续发展、 必须“叫停”终止的项目,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第三方评估,全面分析市场环境、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形成客观、科学的评估结论。依据评估建议,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区级审批的原则,经过集体议事程序形成决策意见。要规范处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各相关行业部门的处置政策,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

2.依法依规推进实施。要研究制定细化处置流程和操作细则,并组织财政和产业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终止帮扶项目处置工作推进方案。终止项目的资产处置收入和权益类资产到期后收回的本金,参照衔接资金管理,原则上收归区级财政,由权属主体重新申报项目,继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禁借资产盘活名义对无需处置的项目资产进行处置和虚假交易。

3.谋划开拓新的项目。在稳妥处置叫停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替代项目,重点把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和高质量庭院经济作为重要抓手,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户,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利用房前屋后、房顶地下等空闲土地和空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多措并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继续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具体、乡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五级书记 一起抓。充分发挥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领导小组和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村把产业 帮扶纳入乡村产业振兴总体部署,强化资源调配、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统筹协调和跟踪落实。各乡镇要及时研究提出本地帮扶产业发展具体措施,建立产业帮扶项目“四个一批”行动台账。

(二)加大政策支持。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 比,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推进普惠金融支持产业帮扶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政策。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提供信贷支持。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好对接,吸引和服务更多民营企业投资兴业。推动产业帮扶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攻关,强化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更好助力帮扶产业发展。

(三)注重风险防范。加强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组织实 施乡村振兴人才回引行动,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优势,助力帮扶产业发展。持续做好产业帮扶监测,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提升产业帮扶抗风险能力。对因产业风险带来返贫风险的农户,按政策及时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范围。加强保险保障,鼓励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保险覆盖面,拓宽涉农保险服务领域,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帮扶产业发展和产业帮扶工作纳入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导重要内容,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常态化推动产业帮扶责任、政策、工作落实。

(五)营造良好氛围。采取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产业帮扶政策,总结推广全区特色产业发展做法和典型范例,特别是持续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成功经验,广泛宣传社会各方帮扶产业发展的生动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帮扶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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