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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鹭乡2023年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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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圩镇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3年粮食生产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白鹭乡2023年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委员会赣州市赣县区白鹭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白鹭乡2023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确保全2023年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稳定粮食生产。优化政策措施,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全面完成省、市2023年下达我的粮食生产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23年我乡需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38万亩,产量0.81万吨。其中:早稻播种面积0.74万亩,产量0.25万吨;中稻播种面积0.37万亩,产量0.14万晚稻播种面积0.74万亩,产量0.27万吨;其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0.53万亩,产量0.15万(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迅速组织发动。各村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组农户传达稳粮抓粮的强烈信号。要通过网络、微信、公开信、户主会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大力宣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引导应种尽种,并抓紧翻耕整地,扎实推进春耕备耕,确保不误农时

2.全面落实任务。各村要紧扣粮食生产任务,迅速行动,层层动员部署,密集调度推动,及时将任务分解细化到组和农户,落实到具体主体和田块。要逐户登记造册,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乡、村两级早稻、中稻、晚稻及已种植早稻台账,分别于5月5日、6月5日、9月5日前报乡党委、政府备案(台账式样见附件3,报刘圣海处)。

3.保障农资供应。各村要对现有库存农资开展全面摸底清查,对照粮食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及时组织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调配,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不误农时。要注意水稻品种选择,原则上每个要选择3-5个不同的优质水稻品种。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买得到放心农资

4.抓好集中育种。各都要建立2个以上早、中、晚稻集中育秧示范点,并在重点村建立集中育秧点。推行“统一苗床地统一供种、统一药剂处理、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等模式,强化苗田管理,搭好水稻丰产苗架。支持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建设,落实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政策

5.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压紧压实遏制耕地抛荒属地责任,各要建立抛荒地自查整改台账(见附件4),因地施策推进恢复种植,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弃耕抛荒超过1年的,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统一流转荒地给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耕种。

6.培育新型主体。试行整村组推进等模式,加快土地经营权向大户流转集中。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新型种粮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

7.推广良种良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广一批高产稳产、品质好、抗性强的优质品种,确保全水稻良种覆盖率98%以上。持续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培育发展一批富硒功能、绿色有机等优质稻米品牌。加强田间精细化管理,在关键农时节点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指导服务。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集成推广“三控”、精准施肥施药等节本增效技术,力争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

8.推行社会化服务。要针对劳动力不足等问题,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对接,组织农机作业,为种粮主体提供机耕、机插、机收等配套服务。推行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防统治、订单生产、电商销售等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加工物流和产品营销网络,加快构建现代粮食流通营销体系。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白鹭乡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罗本昌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曾庆珍任第一副组长,伍鹏飞副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伍鹏飞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圣海为副主任,邹磊、王旭东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落实。

成立三个督察组对各村粮食生产工作进行调度和督查,分别为刘扬锋同志带队,成员刘圣海、王春晗,负责督查上塘村、桃溪村、吉塘村、林头村、盈源村;伍鹏飞同志带队,成员邹磊、彭颖、罗婧,负责督查白鹭村、官村村(含洞田)、检坑村;杨剑峰同志带队,成员谢旺、林理鑫、谢国标,负责督查龙头村、龙溪村、龙裕村、龙富村、里仁村工作落实情况。

2.落实经费保障。对于连片种植500亩(含500亩)以上的村,乡财政保障2万元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对于连片种植300-500亩(含300亩)的村,乡财政保障1万元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对于连片种植100-300亩(含100亩)的村,乡财政保障6千元作为村级工作经费;对于连片种植30-100亩(含30亩)的村,乡财政保障3千元作为村级工作经费,连片种植基地以农业农村局认定的为准。

3.明确考核奖惩。按本文件下发的粮食生产任务(附件2)考核各村粮食生产工作情况。超额完成耕种面积任务的村,按照超过任务亩数,每亩奖励该村工作经费20/亩;未完成工作任务亩数的村,按照与任务数相差的亩数,每亩扣除该村工作经费20/亩。各村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得出现抛荒现象,每发现一处抛荒地,扣除村级工作经费1000/块。出现连片抛荒10亩以上情况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月24日前对各村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一排名,3月24日-4月25日实行每三天一调度一排名(10次。其中3月10日前重点考核各村秧田翻耕、购种、农资准备情况;3月24日前重点考核育秧面积和质量情况;4月11日前重点考核大田翻耕和公路沿线翻耕情况;4月25日前重点考核大田移栽情况。

1次排名为最后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连续2次排名为最后三名的村,村书记作表态发言;连续3次排名最后三名的村,驻村领导、干部共同做表态发言,并扣除该村工作经费1000元;连续4次排名最后三名的村,在以上处罚基础上,由乡党委书记对驻村领导进行约谈,由乡长对驻村干部进行约谈;连续5次排名最后三名且未完成阶段性任务的村,对该村驻村领导干部、村书记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将粮食生产工作作为各驻村帮扶工作队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对挂点帮扶责任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第一书记同奖同罚

附件:

1.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2.2023白鹭乡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责任网格落实表

3.2023白鹭乡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4.各村耕地抛荒自查整改情况表

5.白鹭乡粮食生产督查任务划分


附件1

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1.大力扶持发展双季稻种植农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和小农户种植双季稻的,区财政给予以下奖补政策(早稻先行奖补50%,晚稻再奖补50%):对种植500()以上的,奖补400/亩;种植300()以上的,奖补300/亩;种植200()以上的,奖补260/亩;种植100亩(含)以上的,奖补120/亩;种植30()以上的,奖补100/亩;种植30亩以下的,奖补60/以上奖补均包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田间工程精准补贴维养资金10/亩(含水费收缴5/亩及精准补贴5/亩)。对种植大户的认定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种粮管理的全流程(育秧、耕种、施肥、收割等环节)予以认定。符合产业扶贫基地奖补条件的,可叠加享受产业扶贫基地奖补。

2.扶持农业机械化,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

1每个涉粮乡镇建成1个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水稻育秧、翻耕、播种、收割、烘干、加工等全链条农机设备,建设一批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2)区内各类主体在2023年度新购买的、主要服务于区内粮食生产的稻田翻耕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中型翻耕机和育秧、插秧机、抛秧机、收割机、烘干机等水稻育秧、翻耕、播种、收割、烘干等机械设备,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区财政再按同等标准奖补。

3)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买,并组建农机服务队开展代耕等社会化服务。

3.支持标准化集中示范育秧点建设,每处集中示范育秧点秧田面积达3亩(含)以上的,继续对育秧点按秧田面积每亩奖补600元(早、晚稻分别按300/亩奖补)。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统一按0.9/盘奖补。

4.支持30亩以上种粮大户开展湿稻谷烘干。区内单季种植水稻30亩以上的大户与区内湿稻谷烘干企业签订合同的,在不超过该种粮大户实际种植面积合理产量范围内,按湿稻谷实际烘干量奖补160/吨。

5.严格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到应收尽收。支持区内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企业等粮食收购主体与区内粮食种植大户在7 15 日前签订粮食收购协议,并下乡村、田头直接收购粮食。对按国家保护价及以上价格收购区内粮食的区内粮食收购主体,按收购干稻谷实际重量(收购湿稻谷按100斤湿稻谷折75斤干稻谷),以备案的加工、仓储地点与实际收购地点的手机地图导航合理路线单程公里计算,分 4 个标准补贴:100(含)公里以上奖补 50 /吨;80(含)-100 公里奖补 30 /吨; 40(含)-80 公里奖补 20 /吨; 40 公里以下奖补 10 /吨。

6.充分利用土壤富硒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富硒优质大米,创建“富硒大米”品牌,提高品牌效益。支持区内粮食加工企业发展订单种植,对获得富硒大米认证的企业,区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含上级相关补助);对获得富硒认证的其他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可同等享受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含上级相关补助)。

7.严格兑现耕地地力补贴和稻谷补贴、一次性补贴等政策,抛荒耕地不得享受补贴。

8.强化粮食生产金融服务,鼓励种粮主体积极申报“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农信贷通

9.完善农业保险、水稻保险等政策,支持乡、村为农户投保,降低粮食生产风险,保护农民种粮收益。

10.加大防灾减灾力度树牢“抗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重大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强化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科学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确保灾前、灾时、灾后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到位,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完善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重大植物疫病虫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切实加强农情调度,准确核实灾情,及时落实生产救灾资金。


附件2:

2023年白鹭乡粮食生产任务分配及责任网格落实表

          单位:亩、吨

村别

三调耕地面积

粮食播种面积

总产量

水稻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他粮食作物

责任乡领导

责任乡干部

责任村干部

水稻小计

1.早稻

2.中稻

3.晚稻

播种面积

产量

播种面积

产量

播种面积

产量

播种面积

产量

播种面积

产量

白鹭村

2374.35

2861

955

2391

821

740

250

392

147

740

270

712

199

林忠芳

肖建珍 曾小同

钟世民

官村村

3128.25

5161

1727

4460

1525

1761

593

602

227

1761

640

1062

301

谢云龙 余金晶

刘圣海   王春晗

钟安平

检坑村

510

1069

357

910

312

348

118

140

53

348

128

241

68

谢云龙

谢旺

罗贵平

桃溪村

2437.05

2988

999

2554

875

1001

338

393

148

1001

365

657

186

杨剑峰

王滕阅

陈燕

上塘村

1315.95

1440

481

1215

417

381

129

241

91

381

139

341

96

邱成昇

谢国标 李干

谢小玲

吉塘村

2300.1

2590

866

2200

755

783

265

388

147

783

286

591

167

伍鹏飞

邹磊

陈庆文

盈源村

1310.55

1898

634

1627

557

669

226

232

88

669

244

410

116

邱成昇

林理鑫

钟小忠

林头村

773.85

1215

407

1037

356

387

131

181

69

387

141

270

77

伍鹏飞

戚金华

龚志平

龙头村

763.8

1280

431

1095

378

348

118

288

109

348

127

280

80

谢勇飞

吴钦钢

易祖文

龙溪村

893.85

1370

459

1169

402

425

144

231

88

425

156

304

86

钟圣斌

韩晓华 何玉萍

欧阳能斌

龙裕村

460.5

865

292

759

262

234

79

288

109

234

85

161

45

赖志东

陈芳财

邱从性

龙富村

646.95

868

293

754

260

247

83

236

90

247

91

173

50

谢勇飞

王旭东

钟德宾

里仁村

232.05

295

99

229

80

76

26

88

34

76

28

98

29

刘扬锋

赖勇强

杨济文

合计

17147.25

23900

8000

20400

7000

7400

2500

3700

1400

7400

2700

53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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