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衔接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区下达的2023年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3日-2022年11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向储潭镇人民政府反映,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97-4530009
电子邮箱:ganxianchutan@126.com
公示单位: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振兴街
附件:储潭镇2023年衔接资金分配表
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