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储潭镇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储潭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储潭镇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区储潭镇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储潭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三个文明建设,使全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负责镇农技、农经、农机畜牧、水产动植物检验检疫,镇企业、果业、水利、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镇文化、教育、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抓好基层网络建设,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负责镇财政预算和执行工作,负责镇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城镇低保、救灾救济、殡葬改革等工作;负责镇农村劳力转移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镇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县区储潭镇编制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全额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71人,其中:在职人数56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全额事业30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储潭镇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赣县区储潭镇收入预算总额为828.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42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比上年减少15.29万元,减少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赣县区储潭镇支出预算总额为828.42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比上年减少0.78万元,减少0.01%。社会保障和就业75.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比上年增加7.66万元,增长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比上年增加1.82万元,增长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比上年减少7.12万元,减少42%。农林水支出143.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比上年增长2万元,增长1%。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比上年减少16.86万元,减少45%。
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0.43万元,占总支出的57%,比上年减少52.16万元,减少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6.85万元,比上年增加11.56万元,增长3%。商品和服务支出66.23万元,比上年增长4.76万元,增长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5万元,比上年减少21.48万元,减少38%。项目支出347.99万元占总支出的43%,比上年增加38.87万元,增长1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赣县区储潭镇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28.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29万元,减少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5.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56万元,农林水支出14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赣县区储潭镇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赣县区储潭镇公用经费共计47万元,比上年减少11.04万元,减少19%。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电费10万元、邮电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赣县区储潭镇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分散采购预算共计14.9万元。其中:采购公务用车1辆,单价4000元/台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赣县区储潭镇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6.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7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14.9万元。
第三部分 赣县区储潭镇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储潭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