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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赣县区梅林镇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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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赣县区梅林镇政府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赣县区梅林镇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

2.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机构共7个,包括: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财政、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广播、计生部门。

2、人员情况:编制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 39人,实有人数122人;在职人数97人,退休人 员25人。

第二部分  梅林镇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646 万元,较上年下降21.27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减少206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7646万元,较上年下降21.27  %,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6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减少支出2442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3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减少38万元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1.63万元,决算数为 7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投入641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 年增加12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0  万元,决算数为22  万元,完成预算的44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 万元,决算数为  14万元,完成预算的40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0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 万元,决算数为 7万元,完成预算53 %,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7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0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47.4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7.11万元,增长29.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加上撤县设区津贴提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6.6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83万元,下降5.5%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乡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并对政府、财政所、民政所、计生服务所、农经站、水利站、广播站部门进行了绩效自评。

组织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了绩效自评。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

 

(详见附表)

 

 


附件: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