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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字【2024】19号梅林镇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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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镇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发生,稳定社会安全和校园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长:马明丰(党委书记)

副组长:骆传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跃飞(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员:张海兵(党委副书记)

刘世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宋贤斌(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俊朝(副镇长)

赖学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黄昭明(章贡村党支部书记)

赖锡春(梅林村党委书记)

刘涵荣(桃源村党总支书记)

黄若鸿(双龙村党总支书记)

谭贡钧(红金村党支部书记)

胡展海(上庙村党支部书记)

镇城管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利用村务公开群、小喇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的教育。

3、通过召开户主会发放“致全镇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家长责任。

4、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周边水域再次进行排查分析,水库、河道和危险地段树立明显警示标志及救生设备。

5、各村组建阻泳巡逻队对本辖区内水域加强巡逻。

6、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各村利用移动小喇叭进行“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

7、当发生学生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8、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三、预防的重点

1、要利用村务公开群、小喇叭对群众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2、教育青少年不要私自结伴,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去游泳。

3、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

4、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暑期、中午等重点时段值守。

5、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立即拨打镇应急电话0797-4432110110120等求救电话。

2、镇办公室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组织救援。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序。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立即如实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做好溺水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7、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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