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全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构建家校社联防联控的防溺水工作格局,织密扎牢学生安全保护网,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2024年梅林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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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印发
梅林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从源头上化解学生溺水风险,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我镇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全覆盖要求、全时段管理、全水域监管、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阶段划分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4月10日)。各村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职责,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10月8日)。各村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及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学生和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及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安全警示标识和救护设施配置,落实巡逻巡查制度,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各村认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事发规律,总结原因教训,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梳理工作经验,固化被证明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完善防溺水工作机制,常治长效。
三、重点工作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实际,围绕“人”和“水”两个防溺水工作的主要因素,重点落实好以下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防溺水工作任务。
(一)强化危险水域安全管理
1.网格化管理危险水域。各村要建立属地危险水域挂点联系制度(附件1),按照有管理单位的水域由管理单位负责、有经营主体的水域由经营者负责、其它水域由当地村(居)负责的原则,明确危险水域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到每一处危险水域都有一名责任领导,一名具体负责人。
2.坚持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各村要落实水域安全重大风险列单登记、联合整治、挂图销号制度。每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山塘水库、河流、沙滩以及穿村小溪小河、村内池塘等水域的安全隐患,及时清理无人管理水上漂浮物,设立并维护防溺水“四个一”工程(即:一块警示牌、一对长竹竿、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和围栏等防护设施。要坚持“排出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不留隐患漏洞、不留管理盲区。有条件的,可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同时要做好管辖范围内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和完善防范设施工作。
3.常态化开展巡逻巡查。各村要落实巡逻值守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专人巡查、视频巡查、无人机巡查机制,发动网格员、“五老”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充实水域巡防力量,在平时学校上下学、中午、双休日、假期等重点时段,做好危险水域巡逻巡查工作,采取定时、定岗、定人方式,压实人员责任,规范建好巡逻巡查工作台账。在平时有人下水游泳的重点危险水域,要增派巡查人员,加入公安民(辅)警力量,在易下水时段,做好巡逻、警示、劝离工作,切实做到重点危险水域区域和重点时段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不留安全隐患、不留防控盲区。
(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1.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台账。各村要对辖区内的防溺水重点人员做好动态摸排,要包含辖区外就读的学生,做到周末、假期等时期在村内居住学生全覆盖,及时将重点人员纳入监管,对摸排确定的重点人员,建立村(居)防溺水重点人员台账(附件2),落实乡镇三级包保机制。
2.落实重点人员管控责任。各村要完善好村干部包户学生责任机制,由村干部包挂学生家庭,辖区内的每一位重点学生落实好一名责任干部,做到不漏一人。由责任干部开展结对教育管理,做好学生假期在家情况跟踪,点对点联系监护人开展防溺水宣传,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提高防溺水社会宣传质效
1.浓厚宣传氛围。各村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防溺水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在辖区范围内循环播放防溺水音频;各村组安排巡逻队,每天在重点时段,深入各自然村反复开展提醒警示;有应急喇叭的自然村每天固定时间循环播放防溺水宣传广播,做到警钟长鸣。在主要街道、车站、农贸市场、商超、公园、休闲广场等人员的聚集场所、辖区内的山塘、水库及河道等重点水域出入口、事故多发地段的显眼位置要设置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标语、横幅或标牌等,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各村要开好户主会、上户宣传,做到有学生的家庭全覆盖,把学生溺水警示案例分享给群众,起到警示作用,引起家长警惕。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实现路上有横幅、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上有内容,实现人人讲防溺水,人人知防溺水、人人参与防溺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2.推广有奖举报。持续开展好防溺水有奖举报宣传(附件3),各村做好张贴、推送有奖举报通告,扩大宣传面,提升群众知晓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溺水工作。各村做好兑现奖励正面宣传,提高群众参与防溺水工作的积极性。
(四)推进防溺水“疏堵结合”工作举措
1.推进乡镇安全游泳场所建设。各村可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依托当地旅游资源,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加强安全人员配备,为学生提供安全、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
2.用好乡村文明实践站点。各村要充分利用文明实践站,发动返乡大学生、志愿者、“五老”人员等在周末、节假日开设假日课堂、课外辅导站等阵地。为学生特别是防溺水重点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让学生在假期、课后有地方可去、有事情可做、有东西可学,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私自下水现象,从而远离野外水域,从源头上进行防范。
(五)强化应急处置准备
各村要制定学生防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备齐备全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对应急处突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科学迅速处置。遇突发事件后,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积极做好舆情管控,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和现实危害。
(六)建立督查督导机制
建立以镇纪检部门牵头的防溺水工作督查组,每周对各村防溺水工作进行实地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村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村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要将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调度学生防溺水工作。各村要履行防溺水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签订《预防学生溺水安全责任书》(附件4),压实“乡镇、村、学校、家长”防溺水工作“四方”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督导,强化考评。各村要坚决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任务。对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方,将倒查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并依据《赣县区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乡镇(管委会)、部门、学校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含)以上的溺水事故的,由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督查;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溺水事故的,由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督查;发生一次死亡1人溺水事故的,由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督查。
附件:1.赣县区乡镇危险水域挂点联系表
2.赣县区村(居)学生防溺水重点人员摸排信息汇总表
3.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4.预防学生溺水安全责任书
附件1
赣县区 乡镇危险水域挂点联系表
单位(盖章): 乡(镇)长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水域名称 |
水域地址 |
水域 类型 |
隐患风险 描述 |
落实防范 措施 |
责任 领导 |
联系 电话 |
具体责任人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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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危险水域类型分:河道、山塘、水库、水上游乐场、坑道等。
2.此表由各乡镇(管委会)填报,乡(镇)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2日前报送扫描件至区校安委办公室,邮箱:gxqxaw126.com。
附件2
赣县区乡镇、村(居)学生防溺水重点人员摸排信息汇总表
序号 |
村(居) 委会 |
学生 姓名 |
就读学校 |
监护人及联系电话 |
年级/班级 |
重点类别 |
家庭住址 (具体到组) |
包保村(居)干部 |
乡镇包村(居)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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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 |
留守儿童 |
单亲家庭 |
困难家庭 |
其它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职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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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1.乡镇、村(居)、家长包保人信息务必详实填写到位,确保联系电话有效畅通。 2.防溺水重点人员信息,要包含辖区外就读的学生。 3.若学生属于重点类别中的多项,则如实在相应的项里打“√”,其他栏可按照学生实际情况填写。 4.包保村(居)干部、乡镇包村(居)领导以乡镇工作安排为准。 5.村(居)委会按一村一表收集汇总,由乡镇、村(居)委会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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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预防学生溺水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10。
二、举报范围
发现学生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
(一)学生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三)学生在无家长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等情况的。
(四)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的。
三、举报认定及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实的,举报人须在10日内到当地乡镇(管委会)领取奖励资金300元。多人同时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四、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私自下水的学生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建议当地乡镇(管委会)、村(居)委会将其监护人编入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志愿者队伍,进行义务巡河2天。
(四)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至全区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特此通告
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校园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4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履行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职责,特制定工作责任书。
一、乡镇政府(管委会)职责
1.负责辖区内学生溺水预防和处置工作。
2.负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
3.负责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
4.负责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治理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5.牵头负责“四个一”(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对毛竹竿)设置工作。
二、村(居)委会职责
1.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
2.负责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管委会)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若无明确主管部门的水域及水上设施等,则根据属地原则,由村(居)委会管理)。
3.负责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监护责任。
三、学校(幼儿园)职责
1.负责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落实防溺水教育责任。
2.负责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河游泳。
3.负责在校内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全面加强防护措施。
4.加强家校沟通联系,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
四、监护人职责
1.监护人应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
2.监护人应严禁孩子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3.监护人应教育孩子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4.监护人应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5.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孩子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
五、责任追究:如未履行职责、失职的,将按有关规定追责。
乡(镇)政府领导签名:
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