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梅林镇气象灾害预警响应机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梅林镇气象灾害预警响应机制
为快速响应突发重大气象灾害,加强我镇极端天气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及时接收和有效传播预警信息,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赣州市赣县区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应对实施细则(修订)》(赣县汛办字〔2023〕16号)和《梅林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响应机制。
本响应机制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霉、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 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 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镇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如下:
组 长:骆传勇
副组长:李俊朝、张素贞
成 员:黄为连、夏小明、朱开椿、马国骏、刘敏华、李豪、谢春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李俊朝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国骏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并担任气象助理员。
二、 主要职责
协调指挥全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统筹协调、指挥、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响应机制等重大事项。
三 、相关部门职责
党政办:及时做好关于气象信息、文件等的传达和统筹落实灾情发生后的后勤保障工作。
党建办: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应急办:一是负责气象预警信息的收发,提前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举措;二是统筹协调抢险救灾工作;三是统筹负责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及归口上报;四是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五是对辖区地灾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六是遭遇灾害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七是做好辖区重点单位的气象预警安全提示工作;八是联系和配合供电部门做好管辖区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九是落实企业受灾情况的收集与报送。
卫健办:一是负责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二是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的申报;三是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储备救灾物资;四是负责联系城区医疗单位,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五是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六是协助辖区学校做好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如强化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等;七是落实学校受灾情况的收集与联系。
综治中心:统筹做好灾后的平安稳定相关工作。
财经办:负责安排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农技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牧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对口做好行业领域内的气象预警安全提示及相关灾情数据的收集工作。
水利站: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负责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点。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气象 灾害现场应急救援。
各村:一是实时关注辖区气象变化,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二是恶劣气象来临前,提前做好辖区村居民、企业等安全预警提示工作;三是注意防范恶劣天气对交通、农业及疫情防控等的不利影响;四是夏季重点加强林防火安全人员配置、巡查及物资储备等工作;五是提前研判辖区风险区域,突出重点,做好辖区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六是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保证值班力量,遇到突发情况,立即出动处置,并收集信息归口上报。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气象灾害发生后,各村灾害信息员、相关站所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的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后,上报区级相关部门,并及时录入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
(二)预警预防行动
每日值班人员落实24小时气象天气的接收及报告,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对收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区级相关部门。
各村、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监督检查,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区级相关部门。各村、各部门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的影响。
(三)预警级别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 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I 级、红色)、重大(I级、橙色)、较大 (III级、黄色)和一般(IV级、蓝色)四级。
(四)应急准备
1.避难场所准备
各村、各部门应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准备,设立路线标志引导,制订及宣传推广紧急疏散办法,确保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及时、安全躲避。
2.应急队伍准备
各村、各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储备建设,配备 必要设备和装备,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3.应急预案演练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各村、各部门应定期组织辖区村居民、企业等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各村、各部门应当对所属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4.应急宣传培训
各村、各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村居民、企业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学校应将气象灾害应急基础知识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设置应急教育课程,普及防灾应急知识。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气象灾害预警时,根据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二)基本应急响应。各村、各部门应根据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按照本响应机制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应急响应措施。气象灾情信息实行直报制度。灾情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气象灾害响应机制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值守。响应机制启动时,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利用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区级相关部门实时报告。
(四)指挥与协调。响应机制启动后,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 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区域所属的村(社区)、相关科室、有关单位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六)应急安全防护。灾害发生区域所属的各村、各部门应当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 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 急工作处置。
(八)气象灾害报告。应急办统筹负责气象灾害灾情数据的收集,并将相关情况按要求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九)新闻报道。党建办收集相关素材,突出个人或集体先进事迹,及时做好相应新闻宣传报道。
(十)应急结束。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通知,并报区级相关部门备案。
六、后期处置
(一)气象灾害的评估。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区级相关部门。
(二)善后处置。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总结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