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林镇“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力防范遏制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梅林镇“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梅林镇“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梅林镇辖区内“园中园”“厂中厂”风险隐患底数,强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厂中厂”。
三、整治重点
1.建筑合法合规。场所违规改建(改变原有格局、内部装修)、扩建或改变使用性质(车间改为仓库、宿舍、办公等),未依法报有关部门审批;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时的情况不相符;建筑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2.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电气焊作业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场所中的其他单位;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4.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规在冷库使用易燃、可燃保温隔热材料;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5.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6.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厂房、仓库;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7.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未使用合格消防产品。
8.管理责任落实。未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出租人和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未明确责任单位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
9.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保安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四、整治措施
(一)逐级明确一次消防安全责任。组织所有出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督促出租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职责。督促指导出租单位与承租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通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出租单位、承租单位负责统一管理。督促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二)全面开展一次排查检查。根据阶段安排,对辖区内所有“园中园”“厂中厂”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和联合检查,有条件的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指导企业推进整改。同时,推广“1251”(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源、电源管控,抓实打通生命通道、清理违规住人、进行物理隔离、安装一键报警、拆除易燃可燃材料等五项措施,开展一轮实操实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精准治理措施,全面提升“园中园”“厂中厂”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三)对标整治一批突出风险。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分级管控、整治,实现闭环管理。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完善方案,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以下突出隐患问题的,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对未依法取得行政审批手续的,一律依法予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指示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锁闭占堵、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厂房、仓储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由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建立隐患问题抄告制度,对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隐患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职能单位,接受抄告的单位要及时处置。
(四)持续推进一轮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乡村夜话活动、文明实践站、村务公开群等方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制作播发一批火灾警示录,广泛宣贯《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存在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要加强企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增强“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推动建设一批应急处置队伍。要督促辖区内“园中园”“厂中厂”按照规定或者根据需要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配备消防器材装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健全落实值班值守等机制,切实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25日前)。各村委会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改(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0日)。各村委会对辖区内“园中园”“厂中厂”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三)总结提高(2023年12月21日至31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推动互学互鉴,形成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层层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调度,逐级压实责任、落细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专项整治作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重中之重,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杭州亚运会、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将专项整治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环节工作责任,杜绝图形式、走过场。对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重点督办。对此类场所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倒查问责,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9月起,请各村委会每月27日前报送《“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附件2)、《“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3)。联系人及电话:马国骏18365400398。
附件:1.全区“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
2.全区“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3.全区“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1
全区“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
基本情况 |
出租单位名称 |
|
场所地址 |
|
|||
建筑楼栋、层数 |
如:第1栋、5层; 第2栋、6层; ...... |
租赁方式 |
□分租 □转租 |
统一管理 单位名称 |
|
||
承租单位 |
|||||||
单位名称 |
场所所在楼栋、层数 |
场所面积 |
员工数量 |
火灾危险性 |
消防安全管理人及联系方式 |
||
如:单位一 |
如:第3栋、2-5层; |
|
|
|
|
||
单位二 |
|
|
|
|
|
||
单位XX |
|
|
|
|
|
||
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
隐患问题类型 |
隐患问题 |
有无隐患 问题 |
具体隐患问题 |
|||
一、火源管理 |
1、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 |
□有 □无 |
|
||||
2、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
□有 □无 |
|
|||||
3、电气焊作业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有 □无 |
|
|||||
4、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场所中的其他单位 |
□有 □无 |
|
|||||
5、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有 □无 |
|
|||||
二、电源管理 |
6、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 |
□有 □无 |
|
||||
7、违章带负荷拉、合闸 |
□有 □无 |
|
|||||
8、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有 □无 |
|
|||||
9、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有 □无 |
|
|||||
10、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
□有 □无 |
|
|||||
11、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
□有 □无 |
|
|||||
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
12、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
□有 □无 |
|
||||
13、违规在冷库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保温隔热材料 |
□有 □无 |
|
|||||
14、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
□有 □无 |
|
|||||
15、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有 □无 |
|
|||||
四、安全疏散条件 |
16、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
□有 □无 |
|
||||
17、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有 □无 |
|
|||||
18、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有 □无 |
|
|||||
19、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
□有 □无 |
|
|||||
五、防火分隔 |
20、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
□有 □无 |
|
||||
21、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有 □无 |
|
|||||
22、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分隔厂房、仓库 |
□有 □无 |
|
|||||
23、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
□有 □无 |
|
|||||
24、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有 □无 |
|
|||||
六、消防设施设备 |
25、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
□有 □无 |
|
||||
26、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
□有 □无 |
|
|||||
七、管理责任落实 |
27、未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
□有 □无 |
|
||||
28、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 |
□有 □无 |
|
|||||
29、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
□有 □无 |
|
|||||
30、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有 □无 |
|
|||||
31、员工、保安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 |
□有 □无 |
|
|||||
32、未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
□有 □无 |
|
|||||
出租人和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 |
□有 □无 |
|
|||||
33、未明确责任单位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 |
□有 □无 |
|
|||||
34、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
□有 □无 |
|
|||||
八、初期火灾处置 |
35、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
□有 □无 |
|
||||
36、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有 □无 |
|
|||||
37、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有 □无 |
|
|||||
九、其他类型 |
38、具体隐患: |
|
|||||
针对性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
|||||
例:5、XXX 9、XXX |
5、X月X日 9、X月X日 |
|
备注:此表在基层排查时填写。整改措施对应存在问题序号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填写整改时限。此表一式两份,排查人员、出租单位各一份。
排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陪同排查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附件2
全区“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出租单位名称 |
承租单 位名称 |
地址 |
出租单位联系人及方式 |
基层排查隐患问题 |
部门联合检查隐患问题 |
整改情况 |
督改单位 |
1 |
|
如:单位一 |
|
|
如:1.XX单位(第X栋X层X位置)出口锁闭。 2.XX单位(第X栋X层X位置)设置防盗窗。 |
1.XX单位(第X栋X层X位置)消火栓系统压力不足。 2.XX单位(第X栋X层X位置)应急指示灯故障。 |
1.XX单位(第X栋X层X位置)出口锁闭,已当场整改。 2.XX单位(第X栋X层X位置)设置防盗窗,已于X月X日整改完毕。 3.XX单位(第X栋X层X位置)消火栓系统压力不足,已于X月X日整改完毕。 4.XX单位(第X栋X层X位置)应急指示灯故障,已当场整改。 |
XX乡镇(街道)、 XX开发区管委会、 XX行业部门 |
单位二 |
||||||||
单位XX |
||||||||
2 |
|
|
|
|
|
|
|
|
备注: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建立台账,填写此表,每月梳理汇总一次;该表格为持续汇总表格,各填报单位按排查检查整治进度更新。
附件3
全区“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汇总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排查、检查出租单位总数 |
排查、检查承租单位总数 |
发现隐患问题总数 |
整改隐患问题总数 |
火源管理 隐患问题 |
电源管理 隐患问题 |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隐患问题 |
安全疏散条件 隐患问题 |
防火分隔 隐患问题 |
消防设施设备 隐患问题 |
管理责任落实隐患问题 |
初期火灾处置 隐患问题 |
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
||||||||||||||
|
|
|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改数 |
发现隐患数 |
已整 改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罚款 (万元) |
临时查封 (家) |
责令三停 (家) |
拘留 (人)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家) |
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家) |
媒体曝光 (家) |
开展实操实训 (人) |
|||||||||||||||||||
|
|
|
|
|
|
|
|
备注:该表格为持续汇总表格,各填报单位按工作进度更新。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