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城市社区信息公开目录 > 梅林镇 > 政策文件

梅政字〔2023〕49号 关于印发《梅林镇预防学生溺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访问量:


关于印发梅林预防学生溺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发生,稳定社会安全和校园安全,根据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溺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马明丰(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骆传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黄跃飞(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王旭兵(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芳明(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世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宋贤斌(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黄美珍(镇人大副主席)

张素贞(副镇长)

李俊朝(副镇长)

刘福斐(副镇长)

赖学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黄昭明(章贡村党支部书记)

赖锡春(梅林村党委书记)

刘涵荣(桃源村党总支书记)

黄若鸿(双龙村党总支书记)

谭贡钧(红金村党支部书记)

胡展海(上庙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综合协调联络组

  长:黄跃飞

副组长:赖锡婷、曹  

  员:党政办、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接到溺水事故报警后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准确汇报将领导小组的相关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通知机关全体干部迅速集结到事故发生地点,调集各村应急救援队员到事故发生地点参与应急救援。

2.现场稳控救援组:

  长:宋贤斌

副组长:赖学辉、钟万宏

  员:镇城管队员、梅林派出所、各村委

工作职责: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并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了解溺水者信息,及时通知监护人。

3.医疗救助组:

  长:李俊朝

副组长:张笑萍、曾月华

  员: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卫生室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伤者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运送伤员。

4.舆情监控组

  长:王旭兵

副组长:陈倩玉

成员:综治中心、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接到报警后立即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相关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把握态势,确保民情稳定。

5.后勤保障组

  长:张素贞

副组长:赖锡婷

  员:党政办、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车辆运输落实调动工作,保证人员、物资及时运送到事故现场

6.善后处理组

  长:黄跃飞

副组长:赖学辉、孙阳福

  员:民政所各村委

工作职责: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

7.事故调查组

  长:刘世承

副组长:赖冬明

  员:纪委监察室

工作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8.宣传报道组

  长:黄跃飞

副组长:曹  

  员: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按事故宣传报道的规定,对应急救援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二、溺水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1104432110报警。综合协调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政府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迅速向上级汇报同时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现场稳控组、后勤及医疗救助组进行现场救援,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医疗救助组应第一时间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序,并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4、舆情监控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资料,通知溺水者家长监控舆情动态拟定通稿,在领导小组同意情况下对外发布,积极稳控群众情绪。

5、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如实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做好溺水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6、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协助公安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