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林镇预防学生溺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发生,稳定社会安全和校园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溺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马明丰(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骆传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黄跃飞(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王旭兵(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芳明(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罗 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世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宋贤斌(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黄美珍(镇人大副主席)
张素贞(副镇长)
李俊朝(副镇长)
刘福斐(副镇长)
赖学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黄昭明(章贡村党支部书记)
赖锡春(梅林村党委书记)
刘涵荣(桃源村党总支书记)
黄若鸿(双龙村党总支书记)
谭贡钧(红金村党支部书记)
胡展海(上庙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 长:黄跃飞
副组长:赖锡婷、曹 亮
成 员:党政办、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接到溺水事故报警后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准确汇报,并将领导小组的相关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通知机关全体干部迅速集结到事故发生地点,调集各村应急救援队员到事故发生地点参与应急救援。
2.现场稳控救援组:
组 长:宋贤斌
副组长:赖学辉、钟万宏
成 员:镇城管队员、梅林派出所、各村委会
工作职责: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并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了解溺水者信息,及时通知监护人。
3.医疗救助组:
组 长:李俊朝
副组长:张笑萍、曾月华
成 员: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卫生室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伤者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运送伤员。
4.舆情监控组
组 长:王旭兵
副组长:陈倩玉
成员:综治中心、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接到报警后立即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相关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把握态势,确保民情稳定。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素贞
副组长:赖锡婷
成 员:党政办、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车辆运输落实调动工作,保证人员、物资及时运送到事故现场。
6.善后处理组
组 长:黄跃飞
副组长:赖学辉、孙阳福
成 员:民政所、各村委会
工作职责: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
7.事故调查组
组 长:刘世承
副组长:赖冬明
成 员:纪委监察室
工作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8.宣传报道组
组 长:黄跃飞
副组长:曹 亮
成 员: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按事故宣传报道的规定,对应急救援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二、溺水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110(4432110)报警。综合协调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镇政府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迅速向上级汇报同时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现场稳控组、后勤及医疗救助组进行现场救援,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医疗救助组应第一时间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序,并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4、舆情监控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掌握资料,通知溺水者家长,监控舆情动态,拟定通稿,在领导小组同意情况下对外发布,积极稳控群众情绪。
5、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领导小组必须立即如实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做好溺水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6、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协助公安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