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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埠乡关于对全乡生猪养殖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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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乡生猪养殖场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加强我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经乡党政班子联席会决定,对全乡生猪养殖场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大排查和规范性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工作要求

由乡驻村干部组成检查组,依照《大埠乡生猪养殖场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内容,对各村生猪养殖场进行逐一排查,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一闻二看三查四问”(闻:闻猪场气味是否扩散距离过远;看:看猪场环保设施,是否做到了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有无氧化塘;查:沼气池是否正常运行,猪粪经氧化塘处理后的去向;问:询问周边村民或猪场主是否有新建、复养以及之前摸排有遗漏的未登记在案的猪场)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此次生猪养殖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工作由分管领导华惇财牵头,各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具体负责整改。

禁养区:有新建或复养等猪场的,由所在村责任干部下发《赣县区生猪养殖场限期关停拆除通知书》(附件2),一律关停或拆除。

限养区、可养区:对环保设施不齐全不达标的猪场,由所在村乡村责任干部下发《赣县区非禁养区养殖场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3),根据要求生猪养殖户在2023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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