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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埠乡政府职能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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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埠乡政府职能和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政府职能 
    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乡政府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③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⑤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⑥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⑦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赣州市赣县区大埠乡圩镇埠新街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7-4696008

(4)单位负责人

党委书记:杨剑新

党委副书记、乡长: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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