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发生前,已经为该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社保隶属关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办理材料:
(1)《工伤待遇核定表》
(2)身份证明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30天内
结果送达:网厅线上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事时间:工作日8:00—17:30节假日:9:00—12:0014:3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赣县区社保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社保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7974441265
监督投诉渠道:电子邮箱270949598@qq.com投诉电话0797444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