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2019]3号)、《关于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1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8号)
二、申请条件
按要求向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培训结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验收的培训班期。
三、补贴标准及要求
岗前培训总时长不低于8个标准学时,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
2、《培训学员花名册》
4、《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5、培训企业收款收据
五、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赣州市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
联系人:曾谷群 电话:0797-4495813
六、办理时限
培训班结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七、办理流程
书面申请(提交材料)——资料初审(3个工作日,)——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审核(1个工作日)——资金拨付公示(7天)——下拨资金(2个工作日以区财政局批准为准)
八、受理时间
线上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97-449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