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
自然人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
实施机构名称 |
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责任处(科)室 |
就业服务股 |
行使类型 |
|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
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西厅16号人社综合窗口 |
窗口地址 |
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西厅1楼16号人社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
0797-4495811 |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并在当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又失业的 8、用人单位招用 9、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业、私营企业的 10、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办理流程
申请 |
当场办结 |
受理 |
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
实人认证 |
无需实人认证 |
办理进程查询 |
当场办结 |
办理结果 |
《就业创业证》 |
送达方式 |
当场办结 |
到窗口次数 |
1次 |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判决书
4.征地拆迁的相关证明
5.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相关证明
6.劳动合同
7.工商营业执照
8.本人灵活就业申请
9.《就业创业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