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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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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个人创业、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300万元以内的利息,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三)申请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养殖业承包合同);

3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信用贷款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合伙创业担保贷款:

1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2非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可用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替代营业执照);

3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

4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信用贷款的无需提供)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颁发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41年内新吸纳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

5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贷款人向赣县区就创中心申请——赣县区就创中心审核、调查————银行放款。

(六)咨询部门及电话

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股,0797-449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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