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
二、申请条件
职工、失业人员跨省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可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六、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联系人:王罕奇 电话:0797-4495812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或线下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初审;第三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办理。
九、办事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
十、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4495812
十一、受理地址
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一楼14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