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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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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

二、申请条件

职工、失业人员跨省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三、政策时效

长期有效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六、责任部门和责任科室

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

联系人:王罕奇  电话:0797-4495812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或线下递交资料;第二步:受理初审;第三步: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办理。

九、办事方式

线上线下结合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4495812

十一、受理地址

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一楼1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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