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
事项编号:360721-000201036000-XK-017-01
申请条件
区政府的批文,规划部门同意的证明、原古树名木平面图及迁移后的规划平面图。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事对象:法人、个人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地点:赣州市赣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一站式”集成综合受理窗口(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厅二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材料,领取表格并填好)→现场勘察→审批→缴费→办证。
申请材料(批文验原件,留复印件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的理由、数量、地点等);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窗口复印)或通过赣服通查询,委托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窗口复印);
3、该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个人同意移植该树的证明、赔偿协议(申请单位、个人是该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个人时,需提供管护权证明);
4、建设项目立项批文、规划用地许可证;
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
6、古树名木方位平面图;
7、古树名木移植方案,工程施工图、树木移植施工组织方案,绿化方案平面图;
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审批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