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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据: 1、按照《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政府令 第四十一号)的有关规定,您可以在本栏目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二)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四)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五)政府行政审批项目; (六)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七)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二)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二)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三)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其他政府信息: (一)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行政行为的程序; (三)行政行为的时限; (四)救济途径和时限。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个人隐私; 商业秘密; 国家秘密; 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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