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本区OFo共享单车长期占道行为的通知
Ofo共享单车赣县区代理商:
我队在执行创文创卫整治工作当中调查发现,在本辖区各路段存在ofo共享单车长期占道行为,直接影响了我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也对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诸多安全隐患问题。为营造良好、安全的市容市貌环境,规范用户停放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共享自行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知你如下事项:
一、赣县区城市管理局将对赣县区境内的所有共享自行车进行专项整治工作,请贵商严格规范ofo共享自行车停放行为,及时清理、规整未停放整齐的ofo共享自行车,逾期未改正的,本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本局在执法过程中已调查查明的一批ofo共享自行车因违规停放行为暂扣于赣县区城管局院内,限贵商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来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接受处理,如果逾期未来处理,本局将对该批ofo共享单车作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双龙大道34号
联系电话:7245998
赣县区城市管局
2019年9月18日